以案說險在身邊丨識別養老理財騙局,守護幸福安心晚年

      更新時間:2022-09-29


      案例簡介

      2022年7月,老年消費者梁阿姨到保險公司客服中心尋求幫助,希望保險公司幫忙聯系“理財經理”小蘇。經了解,梁阿姨在社區認識了自稱可以代理銷售多家保險公司產品的小蘇,小蘇得知梁阿姨一個人居住,便經常來陪梁阿姨聊天喝茶,漸漸地,梁阿姨對小蘇越發信任。半年前,小蘇向梁阿姨介紹了一款“專門為老年人開發的養老理財產品”,表示這款保險收益高,很多人都在搶購,在小蘇的誘導下,梁阿姨跟風交了3萬元保費,但交費后梁阿姨便再也無法聯系上小蘇。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聽了梁阿姨的敘述,對小蘇的身份進行核實后告訴梁阿姨,小蘇并非保險公司業務人員,梁阿姨購買的“養老理財產品”也并非是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,很可能是遇到了專門針對老年人行騙的“職業騙子”,建議梁阿姨立即報警求助。

       

      案例分析

    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:“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?!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》第七十二條規定:“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,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,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人民法院和有關部門,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申訴、控告和檢舉,應當依法及時受理,不得推諉、拖延?!?/span>

      本案中,梁阿姨遇到的“理財經理”小蘇利用老年人渴望陪伴、容易跟風等心理,通過噓寒問暖送禮品,借“養老理財產品”之名對梁阿姨實施詐騙,嚴重侵害老年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,最終梁阿姨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
       

      消費風險提示

      由于老年人的專業金融知識較缺乏、金融消費風險意識較薄弱、信息接收渠道有限,老年消費者更要加強金融風險防范意識。小編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:

      1. 提高防范意識。對于低風險甚至無風險、高收益的養老投資產品,要提高警惕,越是高收益,可能是陷阱的概率就越大,收益和風險是并存的,老年人最好不要選擇高風險的投資方式。

      2. 樹立正確的理財觀。老年人應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、財務狀況、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收益需求等選擇自己可承受范圍內的理財產品。要了解產品是否具有保本條款、產品的預期收益率、產品面臨的其他各種風險等。

      3. 注意保護個人信息。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各類賬號密碼、身份信息等,不要輕易告訴他人,切勿亂下手機軟件,防止個人隱私信息被竊取,收到投資理財轉賬匯款的短信,要提高警惕并及時與子女等家人商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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